1.本产品由博达建宇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代理销售,由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 ,目前该公司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深圳、大连、宁波、青岛、厦门有分支机构。本产品销售区域全国(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2.请您在投保本保险产品之前认真阅读本产品方案以及保险条款,特别是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内容,以确保您已理解保险产品的真实含义和法律后果。若您对本保险产品有疑问,请先致电本公司客服热线95505咨询。
3.每位被保险人限投两份,多投无效。年龄18-55周岁、身体健康、职业类别为1-4类的女性自然人。若被保险人因从事5-6类职业类别发生的意外伤害,保险人将不承担保险责任。
4.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严重III度烧伤或毁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医院实施了面部整形手术,则保险人按本合同约定的女性特定手术保险金额给付女性特定手术保险金,同时本项责任终止。但被保险人因面部外伤后遗留的线条状瘢痕及色素沉着而施行的面部整形手术不在本合同保障范围内。
5.电子保单查询或下载,请登录www.95505.com.cn。
6.本产品合同有关的以及履行本保险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
理赔须知
1.请您在出险后的48小时内报案,报案电话:95505。
2.申请理赔时,您需提供的理赔资料:保单号、被保险人身份证件、事故相关证明及索赔资料(详见条款)。

本产品解释权归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请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并请特别留意条款中的“责任免除”部分。
免责条款:
因被保险人在某些特定原因、特定情形下或期间内的状态会影响保险风险等级的评定,保险公司在这些情况下的保险责任将会免除,被保险人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具体免责内容详情请见产品条款及免责条款规定。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就本公司提出的询问如实告知,否则本公司将按《保险法》相关规定处理。投保单中填写各项内容均属实,或有告知不实,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任何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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