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计划由博达建宇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代理销售,由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 ,目前该公司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深圳、大连、宁波、青岛、厦门有分支机构。本产品销售区域全国(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2、请您在投保本保险产品之前认真阅读本产品方案以及保险条款,特别是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内容,以确保您已理解保险产品的真实含义和法律后果。若您对本保险产品有疑问,请先致电本公司客服热线95505咨询。
3、本保单投保年龄限出生满30天至17(含)周岁的健康儿童、青少年。
4、每人限投一份,多投无效。
5、保险期限:1年。
6、本产品合同有关的以及履行本保险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
7、本产品残疾、烧烫伤残疾标准均参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下发的中保协发[2013]88号《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执行,
8、本保单不承保以下人员:患癫痫病、精神病或者精神分裂等疾病的人员,被保险人已患有某种疾病,正在等待治疗及境外人员。
9、本产品解释权归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理赔流程:
1.拨打理赔电话95505。
2.理赔人员事故查勘及损失确认。
3.提交理赔材料。
4.赔款计算与审核。
请仔细阅读本产品投保须知、保险条款,并请特别留意条款中的“责任免除”部分。
免责条款:
因被保险人在某些特定原因、特定情形下或期间内的状态会影响保险风险等级的评定,保险公司在这些情况下的保险责任将会免除,被保险人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具体免责内容详情请见产品条款及免责条款规定。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就本公司提出的询问如实告知,否则本公司将按《保险法》相关规定处理。投保单中填写各项内容均属实,或有告知不实,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任何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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